▌各節重點
00:00|前導
00:00|節日日期
00:00|節日由來
00:00|習俗活動
00:00|過節方式
00:00|節日飲食
00:00|關鍵數據
00:00|大家認為呢?
00:00|其他註記
00:00|參考資料
前導
在地球當中,陸地面積約占 29%,土地對人類的重要性不言可喻。對臺灣而言,臺灣四面環海,與國外許多國家相比面積不大,但臺灣的地形起伏可是非常劇烈, 3,000 公尺以上的高山便有 268 座,看看鄰國的日本也只不過十來座,而中國這樣幅員遼闊的土地上也才 86 座,可見臺灣的「土地表情」多變。
嗨!達給賀,我是 LEWIS。歡迎收聽/收看/閱讀,這個節目單元《臺灣人過什麼節?》
這集節目我們就來說說「國際土壤日」,接下來我們會分別介紹這個節日的「日期」、「由來」、「習俗」等等,也會介紹臺灣歷史上五大土地汙染事件。
節日日期
世界土壤日訂為每年的 12 月 5 日,主要是為呵宣傳健康土壤的重要性,並提倡土壤的永續管理。2002 年,國際土壤科學聯合會提議設立「國際土壤日」,
節日由來
土壤和水資源可以說是人類生命的起源,地球不管是人類、動物或植物,生存下去的方式都取決於土壤和水之間交互作用, 95% 以上的食物來源都需要依賴土壤與水,土壤與水對植物吸收養分至關重要,這是我們的農業系統基礎,這兩項元素將自然界的生態系統緊密連結再一起讓人類賴以維生。
然而,面對全球氣候變遷和人類工商業活動,我們的土壤正在變質、冰川融化讓土地面積縮小、溫室效應讓給水資源難以掌握,永續的土壤管理方法,如:在土地上覆蓋有機物、輪作不同植物、土地分區有效管理與使用,這樣不但可以改善土壤健康,減少污染,也能讓人類生活品質提升。
「國際土壤日」這個節日的由來,在泰國國王的主導下,以及在全球土壤夥伴關係的討論架構中,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糧農組織,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FAO)支持設立「國際土壤日」,2013 年 6 月,糧農組織大會一致贊同設立「國際土壤日」,並向聯合國提交申請,於是在第 68 屆聯合國大會正式通過該國際日。2013 年 12 月,大會將 2014 年 12 月 5 日訂定為第一個正式的「國際土壤日」。
習俗活動/節日故事/歷史事件
關於土地的成語有,寸土不讓、寸土尺金、地盡其利、有土斯有財,臺灣人對於土地的看法,除了農作就是炒房,不過卻很少人關心臺灣土地的使用情況,臺灣過去甚至發生過許多重大,以下我們依發生的時間點來介紹臺灣三大土地污染的歷史事件。
▌中石化安順廠污染案
這是一起發生在 1960 年代臺南市安南區顯宮里、鹿耳里區內的土壤污染事件。
中石化安順廠承接日本時代鐘淵曹達株式會社租用民地所興建的工廠,生產工業用化學物品,也生產軍需化學物, 1945 年後國民黨政府接收其產權,並將工廠名稱更名為「台灣鹼業公司(台鹼)臺南廠」,並於 1946 年開始重新生產, 1951 年工廠更名為「台灣鹼業公司安順廠」。 1964 年,台鹼安順廠嘗試製作五氯酚鈉(C6Cl5ONa,多用於除草劑)化學物,也成功完成合成,1969 年實施五氯酚(C6Cl5O,多於用殺蟲劑或木材防腐劑)增產計畫,並興建每日可生產 4 公噸的五氯酚鈉工廠,相關產品以外銷日本為主。 1982 年 6 月,經濟部下令裁撤台鹼公司,台鹼安順廠關廠,其後併入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台灣中石化),該廠名改為「中石化安順廠」,關廠後封存了近 5 千噸五氯酚於廠區內。
由於當年安順廠透過水銀電解法的方式,電解食鹽水以製造鹼氯,製造後的化學污泥及廢水未經環保機制就逕行排放,造成鹿耳門天后宮附近地區的底泥受到具有毒性的汞污染(汞中毒)。除此之外,在製造五氯酚鈉時會產生戴奧辛,導致廠區內存放的五氯酚鈉長期受到雨水沖刷,讓廠區的土壤及地下水遭到五氯酚及戴奧辛污染。
由於中石化安順廠同時具有戴奧辛及汞兩種不同污染物,在整治技術難度高,且需採多重技術處理,該廠區位置位於鹿耳門溪旁,附近又有濕地、農田、河道等,受汙染的廠區不但面積極大,受波及的範圍也極廣,整治能量面臨極大的挑戰。
2004 年 10 月,臺南社區大學委請國立成功大學協助台鹼安順廠旁的一位老婦人進行檢測,結果血液中戴奧辛濃度竟高達 308.553 pg.I-TEQ/g 脂質,這樣的數據不但是臺灣量測的最高值,同時也破了世界紀錄,這使得台鹼安順廠的污染問題浮上檯面。由於廠區附近的水域是當地漁民長期捕魚的地方,居民不知道水域的底泥已經受到汞與戴奧辛汙染,使得附近的居民已經食用 20 多年的毒魚貨,造成居民多數人罹癌。
2005年,尚未正式確定汙染行為人,行政院基於人道關懷,先補償中石化安順廠附近受害的居民 5 年 13 億元。
在調查過程中,當時行政院環保署認定中石化是污染行為人,但中石化不願整治也拒絕負責,因此臺南市政府向中石化提告,歷經 3 年訴訟,2007 年 11 月 8 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台鹼公司為安順廠污染案之污染行為人,中石化公司需概括承受其污染行為人責人,判決指出,因合併而消滅的公司,其權利義務也應由合併後存續或另立的公司承受,因此在中石化安順廠污染案中,台鹼公司的法人資格,應由中石化公司吸收,而中石化安順廠之前所有人台鹼公司是污染行為人,故承接自台鹼公司的中石化公司,須概括承受台鹼公司權利與義務。
判決確定後,臺南市政府環保局向中石化求償 2003 至 2006年間代為執行污染調查及緊急應變費用新臺幣 8,878 萬餘元,2004年間安順廠周邊 2 等 9 號道路高濃度戴奧辛污染物移除的電力、電信及自來水管線遷移費用 824 萬元,污染介質安置工程費用 195 萬餘元,2005 至 2008年間代執行的應變必要工程及相關措施費用 1,796 萬餘元。臺南市政府環保局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陸續向中石化求償代為執行的污染緊急應變及整治費用,並且向中石化求償2008 至 2009年度代執行的應變必要費用約新台幣 1,609 萬元,累計求償總額達新台幣 1 億3304 萬餘元,創下土污基金設立以來最高求償紀錄。
2008年,347 名罹病居民對中石化、中華民國經濟部與臺南市政府提國家賠償,除 35 人因程序不合及無法證明有戴奧辛汙染而被駁回請求,其他 312 人提起訴訟, 2015 年 12 月 7 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312 人可獲精神慰撫金賠償,中石化與經濟部須賠償新臺幣 1 億 6,800 多萬元,全案可再上訴。
▌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污染案(RCA事件)
這是一起發生在 1970 年代桃園市桃園區的土壤污染及地下水污染公害事件。
美國無線電公司,簡稱 RCA,曾經是美國家電第一品牌,主要生產電視機、映像管、錄放影機、音響等產品。在臺灣經濟起飛的 1970 年至 1992 年間,RCA 在臺灣設立子公司「臺灣美國無線電股份有限公司」(RCA Taiwan Limited),並在桃園、竹北、宜蘭等地設廠。
1970年,RCA 在現今的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文中路與富裕街之間設置桃園總廠,生產電子產品、電器產品、電視機之電腦選擇器,廠房占地約 7.2 公頃。1986年,RCA 被奇異公司併購,繼續生產電視機之電腦選擇器,1988年,法國湯姆笙公司(Thomson Consumer Electronics,TCE)從奇異公司取得 RCA 桃園廠產權,1991年,湯姆笙公司發現,RCA 桃園廠有機化學廢料排入廠區造成污染;1992年,湯姆笙關閉 RCA 桃園廠;1992年3月,湯姆笙將 RCA 桃園廠廠區土地所有權出售予宏億建設,宏億建設準備將此地開發成購物中心。
1994 年 6 月 1 日,臺灣 RCA 前任員工向時任新黨立法委員、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趙少康舉發汙染事件,隨後趙少康召開記者會,舉發 RCA 桃園廠長期在廠區內挖井,並傾倒有機溶劑等有毒廢料,導致廠區之土壤及地下水遭受嚴重污染,環保署隨即於 6 月 2日委由具有美國超級基金(Superfund)法律實務經驗之大同工學院教授丁力行率隊進入場址配合業者進行調查蒐證工作,丁力行要求、並取得業者代表 Rip Dyer 同意,自隔日起由業者緊急提供附近居民瓶裝水及接裝自來水,並請當地里長及主管單位向居民持續宣導自即日起切勿使用地下水,以降低可能的健康風險。
1995 年 5 月 29 日,宏億建設表示,已準備妥當充分資料,將於美國時間 5 月 30 日委託律師在湯姆笙公司註冊所在地的美國德拉威爾州提起訴訟,控告湯姆笙公司詐欺等罪名。 1996 年,在環保署的壓力下,奇異公司與湯姆笙公司進行 RCA 桃園廠廠址污染調查,花費新臺幣 2 億多元進行土壤整治。 1997 年, RCA 桃園廠廠址完成土壤整治,然而奇異公司表示無法整治已遭受污染的地下水。
由於 RCA 當年故意將桃園廠生產過程中產生之具汙染性的有機溶劑以非法秘密方式直接打入自行開挖的水井中,並且在水井內鋪上沙土以吸收污染物,使環保署當初稽查時無法發現污染;而且由於上述污染物與地下水並不互溶,因此會隨著水流緩慢擴散,造成廠址之地下水永久性污染而難以復原。
1998年 7 月,臺灣 RCA 桃園廠受害員工宣布籌組「RCA污染受害者自救會」。2000 年 1 月,宏億建設提出 RCA 桃園廠廠址地下水污染來源控制、應變及管理計畫,擬對汙染源區四周施作連續壁工程阻絕擴散,並以加強生物處理方式進行整治;該計畫獲得環保署審核通過,但宏億建設因財務狀況不佳而未進行整治工作。
2001 年 11 月,湯姆笙公司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申請撤資,投審會決議「應就公司原場址所發生之環境保護、勞工、居民健康及廠址土地買受人權益問題先解決,本案未便同意」。
當時受僱於 RCA 的員工長期接觸汙染物、飲用地下水與使用地下水當洗澡水,2001 年統計下,在 RCA 桃園廠工作多年的員工,至少已經有 1,375 人罹患癌症,包括乳癌、子宮頸癌、肝癌、大腸癌、鼻咽癌等各式惡性腫瘤,其中 216 人已過世,許多受害員工經由媒體報導才得知,原來自己罹癌與以前同事因癌症過世,皆源於 RCA 桃園廠土地被污染之故。
2001 年 5 月,80 位律師組成義務律師團。2002 年 7 月,義務律師團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 RCA 在臺灣的資金,並查詢 RCA 在臺灣的資金流向,但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以機密為由拒絕提供;義務律師團轉向國稅局調閱資料,發現 RCA 於 2000 年度的利息所得只剩美金 33 萬元,換算成本金只有新臺幣 1,000 多萬元。2003 年,RCA 員工關懷協會解除對義務律師團的訴訟委任。
2004 年 4 月 23 日,三十多名前 RCA 桃園廠員工與 RCA 桃園廠廠址附近居民到臺北地檢署及臺北地方法院提起團體訴訟,並請求民事賠償新臺幣 24 億元。 2005 年 3 月 24 日,針對 RCA 員工關懷協會提起的此次團體訴訟,臺北地方法院認為, RCA 員工關懷協會未依法登記為「公益社團法人」,不具備團體訴訟的當事人資格,故將全案程序駁回。後來 RCA 員工關懷協會上訴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廢棄先前判決、發回臺灣高等法院,再由臺灣高等法院發回臺北地方法院審理。
2005 年 7 月 4 日,環保署表示,確認 RCA 原桃園廠汙染案的法定「污染行為人」是最初在臺灣設廠的 RCA , RCA 應負起整治責任;由於 RCA 在國內還有資產,環保署評估未來整治及求償不需要提起國際訴訟,環保署會與投審會密切注意 RCA 資產移動。
2017 年 10 月 27 日,二審,臺灣高等法院宣判 RCA 等四家公司須連帶賠償 486 人,賠償金額增加到新臺幣 7 億 1,840 萬元。不過這個案子目前尚未完全定讞,從 RCA 設廠迄今已經 54 年,官司也打了近 21 年。
▌臺灣鎘米事件
這是一起發生在 1982 年當時桃園縣觀音鄉大潭村的土壤污染公害事件。
鎘米是一種從被鎘金屬所污染的稻田,種植出的稻米產生的,鎘使用於塗料、塑膠、電池裡面的穩定劑,然而有些不肖工廠未能將廢水進行環保處利,將廢水直接排入灌溉水道、池塘、湖泊造就鎘米的出現。鎘的半衰期長達 7 至 30 年,鎘米中毒,會讓全身疼痛,又稱痛痛病,不但指關節變形,全身疼痛不能入睡,將影響一生。
臺灣這起鎘米事件,主要起因於高銀化學工廠,該工廠於 1973 年,並在大潭村移民新村東北方設廠,是很具規模的化學產品貿易、製造商,鎘米事件的主因是高銀在製造過程中,將有鎘、鉛等重金屬的有毒廢水,在未經處理的情況下,直接排放到桃園大圳大潭小段,正好就在大潭移民新村住戶們耕種及飲用的水源。
當時受害最重的是石門水庫移民聚落的大潭移民新村的泰雅族人。泰雅族移民原先因配合興建水庫而遷村至大溪中庄, 1963 年葛樂禮颱風侵襲臺灣,中庄遭大水重創,政府隨即安排遷村至大潭。泰雅移民在大潭興建的房舍和耕地因最接近高銀廢水排放口,在多年累積下,人員和牲口損傷最多。
1982 年高銀化工在大潭的鎘污染問題正式揭開,由於當時臺灣仍在戒嚴時期,初期政府採取對外封鎖消息,和移民協調時亦消極敷衍。當時有中央級官員家屬擔任高銀的榮譽董事,在官民權力落差巨大的情況下,民衆雖然再三陳情、請願要求高銀化工停止污染,卻未見改善,居民累積的不滿與憤怒再也無法壓抑,最終爆發了激烈抗爭。
1988 年 11 月 15 日傍晚六時起,村民改採圍廠手段,全村動員以混凝土、廢磚塊等堵住高銀化工的大門,並搭起帳棚打算長期抗爭,日夜監控人車進出,要讓高銀無法正常運作。同年 11 月 26 日雙方達成初步協議,警方要求居民撤除對高銀化工的圍堵,抗爭告一段落。
後續問題並沒有因協調完畢就圓滿解決,最終只是由政府將污染區的土地徵收,改建成其他的建築和設施,將這片受創的土地永久封存。大潭的移民們不得已,只好放棄辛苦經營的一切,再一次接受搬遷的安排,而這一次則不同以往群居的模式,讓每個家庭各自搬遷到外地居住,徹底拆散了這批從內山搬出來的老鄰居。
高銀化工造成鎘米事件只是序幕,緊接著彰化縣、臺中縣、雲林縣等,陸陸續續傳出鎘米,鎘污染成為臺灣農地難以撫平的創傷,臺灣農地污染面積就高達 446 公頃,彰化縣就有 261 公頃,居全臺之冠,主要原因是臺灣 50 到 60 年代期間,政府力推家庭即工廠,小型工廠零星散佈在彰化農地間,高污染的工廠,包括電鍍、金屬表面處理業,廢水就近排進灌溉渠道,灌溉與排水系統不分流的情況下,彰化縣東西二圳灌溉區內的 1,000 多公頃農地,長年累積下來,嚴重受到汙染,因而不斷爆發鎘米事件。
2004 年,臺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藥物毒物試驗所檢測 16 個地區共 241 筆稻米樣品重金屬含量,結果發現共計 11 筆、 4.94 公頃農田生產的稻米含鎘量超過食米重金屬限量標準,銷燬污染稻穀近 3 萬公斤。
農地一旦遭到鎘汙染,就只能長期休耕,要去除土壤中的鎘,並不容易,只能利用種植某些對於重金屬吸收力強的植物,如馬櫻丹、鵝掌蘗(音「播」)、馬齒莧(音「現」)、孔雀草等,慢慢將鎘移除。
過節方式
無。
節日飲食
無。
關鍵數據
無。
大家認為呢?
假設你知道有工廠排放有毒汙染物,你會:(A)檢舉、(B)視若無睹、(C)向民代檢舉或(D)其他,留言告我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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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註記
無。
參考資料
- 聯合國/國際土壤日
- 維基百科/中石化安順廠污染案
- 維基百科/米糠油中毒事件
- 維基百科/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污染案
- 維基百科/拜耳事件
- 維基百科/臺灣鎘米事件
- 維基百科/鹿港居民反杜邦設廠事件(催生環保署)
- 維基百科/烏腳病
- 成功大學/臺灣化工史
- 焦點事件/台灣RCA(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污染事件及訴訟大事記
- 司改會/RCA污染事件始末
- 文化部/高銀化工鎘污染之抗爭事件
更新紀錄
◆ 2023-11-27 首發 ◆
◆ 2023-11-28 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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